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苏州市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相关单位:
组织开展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评定工作,对推进环保信用体系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正面引领作用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参加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能够模范遵守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门规范化管理要求,落实生态文明教育责任,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出较大贡献或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环保“领跑者”标杆作用的企事业单位。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园区参评名单见附件2。
二、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主申报:即日起至2022年9月22日
三、材料要求
1.电子材料: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登录--企业用户--业务征集平台,选择“2022年度第二批苏州市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申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按要求下载填报并上传汇总表及附件后提交,审核通过后,系统会生成相应的二维码。
2.纸质材料:苏州市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申报表和申报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请打印二维码装订在纸质申报材料的最后一页。二维码用于智能柜提交材料以及窗口扫码登记。
四、咨询电话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夏 芳 67068501
杨思洁 67068064
王 韵 67068027
园区生态环境局
侯道莉 电话:66680881;邮箱:hdl@sipac.gov.cn
朱珉莹 电话:66680876;邮箱:zhuminying@sipa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