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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0年度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经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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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9   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2020-10-19   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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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决策部署,有效发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推进苏州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苏委发〔2016〕29号)、《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7〕9号)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0年度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主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重点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业服务平台建设、两化深度融合、绿色化改造升级等方向,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2020年度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具体参考下表:

二、申报条件

  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在苏州市区内注册(生物医药等文件明确资金到达县市的项目可放宽至大市范围),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四)诚信守法,重视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五)同一项目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除依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外,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

  (六)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事后奖励项目除外,但设备发票不得重复使用)。

  (七)《项目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三、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电子材料

  请在10月19日前通过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和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业务征集系统报送,两个系统均需填报。

  1.申报单位请在“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网址)。申报单位应按《申报指南》要求向项目所在地工信部门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带水印),申报所需材料请前往申报系统自行下载,相关材料填写完毕后签字盖章,根据要求扫描上传申报材料。(苏州市系统于2020年10月25日18时准时关闭,逾期不再受理,请尽早于10月19日前申报,后续时间用于审计后补充材料)

  2.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组织2020年度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经发类)”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相关附件。(附件材料和纸质盖章材料保存一致)

  纸质材料

  请申报单位在10月19日前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其中E类为4份)胶装成册,送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4号窗口)。

  注:1、纸质材料中必须从园区申报系统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

  2、封面右上角请根据申报类别编号。例如,申报“B1.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中“智能制造装备”,请注明编号为B1-2。

      3、由于信用报告时间或专项审计报告等原因需要延后提交的,请于10月23日前完成纸质材料的提交,并预先在经发系统中先填写汇总表,等材料齐全后可自行撤回修改。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申请表或申报书(如项目申报要求中明确提供申报书的,根据申报书编制说明,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制作目录。需从网上下载水印的表格再盖章,作为纸质申报材料,企业按规定填报完成后即可下载,无需审核后下载)。

  (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

  (三)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单位近三年信用报告。

                注:省市级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四)项目计划任务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提供)。

  (五)申报指南或项目具体申报要求中提出的其他相关材料。

       (六)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五、各板块市区要求汇总

A1、B1、C1中,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产业链项目纸质材料封面统一蓝色。

D3、D4、D5类:纸质申报材料从系统上下载已填写的申报材料,盖章后用A4 纸、四号仿宋字体、双面打印,统一纸质封面(淡粉色)。

E1、E2、E3、E4、E5类:网上下载申报材料盖章装订后提交一式4份。

其中 D1 项目的发文号为:苏工信投资﹝2020﹞5号,请参照填写。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已获中央、省、市级财政资金扶持的同一项目,除依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外,不再享受本专项资金支持。评审类项目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每个申报主体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同时申报;已承担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但目前尚未竣工验收,本年度不得再申报项目。

  (二)对于需提供发票数量较多的项目,网上申报时只需提供发票目录,但纸质版申报材料中需按要求附发票复印件。

  (三)为了确保企业能够顺利完成资金申报,请申报单位尽快去一站式服务中心拉取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的省市级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复印件,办理方式参照:http://www.sipac.gov.cn/szgyyqxyyq/xydt/202004/8cb2aa28e78144278c8514541cc39a06.shtml)。

  (四)A2项目之前市区系统申报书版本有误,现系统已更新,发通知前已下载的请重新下载填写。

  (五)市级平台问题请咨询:如老系统密码用不了,企业要用老系统注册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登录等问题,请企业申请加入技术支持QQ群: 1143877109。相关业务咨询请加入QQ群:687021783

        (六)如纸质材料由于信用报告或审计原因,不能于19日前提交的,请务必于25号前提交,19号先提交线上系统,以便于审计和现场审核。

七、联系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67068000

  二处:67068092、67068092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苏州市工信局原通知:

http://gxj.suzhou.gov.cn/szeic/zhgh/202009/c3973d2b23844a44b81919a99e6a3633.shtml

  其他范围:

  关于组织2020年度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科信类)

http://sme.sipac.gov.cn:9006/epservice/techsub/Apps/sme/index.php?s=/Notice/noticeDetail/id/30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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