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0-04-20   国家系统、园区系统申报截止
2020-04-24   纸质材料截止
2020-04-20   国家系统、园区系统申...
2020-04-24   纸质材料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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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推荐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苏科成发〔2020〕97号,以下简称省《通知》)、苏州市《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园区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围绕助力经济复苏,重点聚焦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苏州产业集群发展的项目和部省会商议定的重点任务,特别是短期内能见到实效、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技术成果转化落地项目;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为在苏州工业园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每家单位限报1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具体标准可参考科技部有关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

  3、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注册时间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项目参与单位不超过1个(单位类型无要求);项目负责人为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项目不设课题,项目实施周期为两年以内,内容不涉密;

  5、优先推荐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作用突出的企业;优先推荐各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已由地方财政支持的项目。已获国家层面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工作流程

  1、项目申报

  国家系统申报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于4月20日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址:)进行申报,选择“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

  园区系统申报:国家系统申报完成后导出申报材料,4月20日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平台(http://sme.sipac.gov.cn)--登录--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下载模板文件(项目申报汇总表),填报后上传,同时上传国家系统导出的申报书及其附件(扫描成一个PDF,包括申报书、承诺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相关入库认定材料、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材料、企业产品技术水平、应用成效、经营业绩等证明材料和支撑文件等。

  纸质材料报送:申报书、承诺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相关入库认定材料、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材料、企业产品技术水平、应用成效、经营业绩等证明材料和支撑文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4月24日前递交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

三、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8005、67068027

  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66681654、66681658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成果转化部:65240989

  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业处:65240990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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