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预备
时间节点
各有关单位:
接市发改委通知,江苏省今年拟继续实施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江苏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十大产业领域,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绿色低碳,以及人工智能、新一代网络技术、工业互联网、量子计算及量子通信、生命科学、空天海洋等领域的新兴产业项目,项目主要类别包括: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重大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重大产业创新中心项目、重大创新创业平台、重大战略产品培育及应用示范项目等。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承担主体须是省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法人。承担主体为企业的,应具备: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资金持续投入能力强;研发体系健全,创新平台和科技人才支撑作用明显,技术、产品和服务居于行业领先地位,引领示范作用突出,且为行业龙头企业或高成长性优强企业。
(二)申请投资补助类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项目承担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原则上不低于总投资的30%,项目新增投资原则不低于总投资的70%。
(三)项目需在本省内实施,已初步落实核备、资金等相关建设条件。
(四)同一项目法人原则上不能同时承担2个及以上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原则上获得过国家和省级其他财政资金(500万元以上)支持的项目,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不再支持。
三、申报安排
各市区限额申报,请在11月7日(周三)中午前将预申报表和项目单片介绍材料发送至hej@sipac.gov.cn,发改委汇总后将进行材料初审、现场考察,确定最后申报项目反馈各市区,待正式通知下发后进行正式申报。
项目单片材料内容包括申报单位简介,企业经营状况,技术研发实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成后经济社会效益,总投资及构成,已落实核备、资金、环保、土地等相关
建设条件,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何葭67068011、姚飞67068017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王颀66681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