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2017年服务外包补贴政策实施计划及服务机构备案征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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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0   服务机构报名截止
2017-09-20   服务机构报名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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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机构与企业的服务外包需求对接,鼓励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社会化专业服务来规范经营管理,现发布本年度服务外包补贴政策实施计划以及服务机构备案征集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政策依据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企业服务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及补充说明。

二、运作方式

  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为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科信局”),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公开发布4个领域(财税、法律、供应链、人力资源)机构备案要求,征集入围一批优质服务机构。企业与入围机构达成合作,且2017年1月1日之后仍在服务合同期内,园区科技发展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要求详见附件1),补贴其在2017年度实际发生服务费用的25%。每家企业、每个领域补贴额上限为3000元,4个领域合计上限为1.2万元。

三、补贴领域及项目

  1.财税:财税代理、常年财税顾问;

  2.法律:常年法律顾问;

  3.供应链:进出口报关政策及业务咨询、供应链服务;

  4.人力资源:日常人事代理、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补贴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四、服务机构及服务顾问备案要求

  1.服务机构必须是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联盟(以下简称“服务联盟”)会员机构,在科技服务超市中注册账号,录有详细的资质及服务信息;

  2.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3.机构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经营记录;

  4.机构备案同时,报备服务顾问,人数不限,顾问要求:必须是备案机构中的全职工作人员,在科技服务超市维护完整的个人信息。

  5.备案机构的权利及义务:可享当年度备案资格,备案有效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可要求企业配合服务开展并按时支付费用,指定1名联系人对接中心。

  各领域服务机构及服务顾问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3。

五、 实施计划

  1.服务机构征集。即日起受理机构备案工作,报名机构于9月20日前填写附件4《服务机构报名表》,邮件反馈至服务联盟秘书处;涉及备案条件的证明材料暂不提供,原件待备查;

  2.服务机构公示。9月底对入围机构和服务顾问名单进行公示;

  3.服务合同签订及备案。企业可选择任一家入围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具体服务项目内容(参考附件2)及具体提供服务的顾问姓名(参考后续发布的通知)必须体现在合同条文或补充条款中,服务合同备案在中心备案(备案操作另行通知);

  4.申请服务补贴。年底前中心发布补贴受理通知(另行通知),企业提交补贴申请;

  5.补贴申请受理及兑现。中心审核企业补贴申请信息,汇总及初审意见报科信局,科信局审核通过后,资金拨付。

  备注:若申请补贴过程中存在虚假行为,如无实质性服务产生、实际服务内容与合同内容不符等,一经核实,惩戒措施如下:追回补贴资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报备行业主管部门、录入园区信用档案、通过对外宣传渠道进行曝光等。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咨询服务联盟秘书处,联系电话:0512-67068000、67068048,服务邮箱:sipsmesu@sipac.gov.cn。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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