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盟来支招—高企认定过程中,哪些财务问题可能影响通过率(1/2)?

发布时间:2021-04-26阅读次数:935次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高企培育入库和高企申请认定的时候,在高企认定过程中,有哪些财务问题会影响通过率呢?

    一、出具专审报告的中介机构是否符合条件

如,某事务所2021年为某企业出具2018-2020年研发费用及2020年高新收入专审报告,则该事务所需要具备的条件是: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事务所已成立三年;

2、2020年全年月平均职工人数是否超过20人(看各月缴社保人数)

3、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全年月平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是否超过30%(看社保、注会或注税证书、年检记录等)


    二、年审、专审报告的类型

如果是非标准意见,如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等,则要分析导致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是什么?

1、该事项是否影响净资产、销售收入的数值;

2、因为净资产、销售收入要参与成长性的计算,成长性占比共20%;

3、如果保留事项(或者导致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影响净资产、销售收入的金额,财务专家有可能认为成长性计算过程有瑕疵,从而影响评审。


    三、资产负债表本年期初数与上年期末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有无差异说明

一般来说,期初数理应等上年期末数,但有时遇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只要是合理的,写清楚也是可以接受的。


    四、收入数据来源及报表间的钩稽关系

1、研发费用专审报告中引用到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与所得税申报表是否一致;

2、高新收入专审报告中的总收入是否为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收入总额减不征税收入?

3、不征税收入是否填报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且金额一致?如果不一致,应该提供合理解释。


    五、研发费用是否三表一致,如果不一致,是否有差异说明

1、什么是三表一致?

年度会计报表及(或)会计报表附注体现的研发费用与专审报告、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期间费用明细表反映的研发费用需一致,如不一致,要写差异说明;

注意,由于口径问题,三者有时会不一致,此时只要写清楚差异原因就可以了。

同时大家应该注意,像原来年度写的,由于年审依据的会计准则,专审依据的国科发火等文件,因此这两者之间数据不一致的写法,是形同虚设的,写了相当于没写,因此要写详细的原因。

可以参考《申报高企时,如果相关数据不一致,务必提供两段文字说明》

从去年开始,较多代理申报机构为了保持较好的通过率,不接受差异说明,要求根据研发费用辅助帐调整总账,同时去办理企业所得税更正申报,以保持数据一致性。

    

    六、关于小微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是否齐全,是否具备期间费用明细表,如果没有,有无说明,如小微企业无需填报期间费用明细表的说明。


    七、高企优惠明细表

已经是高企的企业,在每年企业所得税汇缴时,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有一张高企优惠明细表(A107041),上面需要填报对企业主要产品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什么领域(明细到三级)、本年高新收入、本年总收入(含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当年职工总数、科技人员人数、近三年研发费用、近三年销售收入等内容。

在高企三年到期重新认定,需要特别关注三年研发费用专审报告、最后一年高品收入的专审报告,是否与这张明细表之间的数据一致,如不一致,是否有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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